老版本苹果许可证(APSL)的问题
当前版本的苹果公共源代码许可证(APSL)没有这些问题。你可以在此了解我们对当前 APSL 的立场。本文只为历史目的保留在此。
FSF 对老版本 APSL 的立场
苹果发布了 APSL 的更新版1.1版,但是它还是不可接受。他们把终止条款改成 “暂停” 条款,但是它还是有同样的不良效应。
在2001年1月,苹果再次发布 APSL 1.2版本。此版本解决了两个致命的漏洞,但是还留下一个漏洞。APSL 1.2版本朝着自由软件许可证前进了两步,但是离合格的自由软件许可证还差一大步。
下面是对 APSL 第一版1.0版本的原始评论。
对 APSL 的原始评论
在研究了苹果的新源代码许可证——APSL——之后,我得出它不是自由软件许可证的结论。它有三个致命漏洞,每个漏洞都足以使软件变得不自由。
不尊重隐私
APSL 不允许用户修改软件并自己使用而不发布自己的修改。
集中控制
每个发布(甚至使用,除去为了研发目的)修改版的人都要通知一个特定的组织,就是苹果。
可以随时撤回
终止条款说当有人针对专利或版权提起指控时,苹果可以撤回此许可证,并禁止再使用软件或其一部分。
这样,如果苹果拒绝就有问题(或者对所用代码的应用有问题)的专利案应诉,那么你就不能为自己应诉,因为你还得为苹果的版权应诉。
这种终止条款对美国以外的用户尤其不利,因为这让用户间接受到离谱的美国专利和无能的美国专利局的牵连,而它们通常不能在用户所在国触及他们。
每个这样的漏洞都让此许可证不可接受。
如果这三个漏洞被解决,那么 APSL 会是一个有三个主要实际操作问题的自由软件许可证,让人想起 NPL1:
- 它不是真正的 copyleft,因为它允许连接其他可能是完全专有的文件。
- 它不公平,因为它要求你把所做的修改交给苹果,而苹果不会给你它的代码。
- 它不兼容 GPL。
当然,APSL 和 NPL 的主要区别是 NPL 是 一个自由软件许可证。因为 NPL 没有致命的漏洞,所以这些问题对它才比较显眼。希望 APSL 也能是这样。
在根本上,APSL 宣称,如果被接受,它会以一种危险的方式延伸版权的势力:它将宣称能够为简单 运行 软件设置条件。就我所知,美国版权法不允许这样做,除非使用加密或许可证管理来强制执行条件。如果试图制作一个自由软件许可证的失败案例导致版权势力范围的有效延伸,那么这将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除此之外,我们不能忘记 MacOS 只有一部分是以 APSL 发布的。即使 APSL 的致命漏洞和实操问题被解决,即使它改成了一个非常好的自由软件许可证,它对 MacOS 没有发布代码的那部分也没什么用。我们不能仅凭一个公司的只言片语来判断整个公司。
大体上,我认为苹果的行为是 “开源” 运动 数年效果的一个例子:计划用更快开发的单纯物质目标来吸引商业,而把自由、社区、合作与我们要在何种社会生活的更深层问题抛诸脑后。
苹果完美地捕获了 “开源” 推动的概念:“把代码给用户,他们就会帮你修复问题。”而苹果未曾抓到——或者摈弃——的是自由软件的精神:我们建立一个为公共软件而合作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