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之版权!

昨晚我去了酒吧。有个家伙过来借火点烟。我猛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赚钱的需求。因此我同意收一毛钱给他点烟。但是我并没有给他打火机,而是卖给他一个点烟的许可证。我的点火许可证不许他给别人点烟——毕竟,那火是我的财产。他喝醉了,象个笨蛋似地走开了。但是他终究接受了我的点火(也算接受了我的许可证)。当然,随即我就看到他的朋友开始向他借火,而让我愤怒的是他居然把火给了他朋友。这是在盗版我的火啊!我出离愤怒,开始走向酒吧的那一边;而更恐怖的是,他的朋友开始给周围的人点烟,左边、右边,还有中间!没多久,整个酒吧的那一边就开始畅享 我的 火却没有付钱。我怒火中烧,冲过去夺下每个人的香烟,丢在地上,再狠狠踩上一脚。

奇怪的是,门卫也毫不尊重我的财产权,因为他们把我扔到了门外。